天然氣報裝業務辦理指引
一、受理條件
1、氣源條件:
(1)主體管網接氣:入戶接管區域內市政道路上已有帶氣天然氣管道(需由用戶自行辦理市政規劃手續)。
(2)庭院接氣:院內、相鄰院內已有帶氣天然氣管道。
2、基本報裝數量:
(1)民現戶:每棟樓戶數不低于該樓總戶數的80%,平房用戶一次性報裝量不少于15戶且須連排。
(注:民現戶是指已入住使用房屋需安裝天然氣的用戶)。
(2)新建戶:報裝量須為100%。(注:新建戶是指新建設的尚未入住需安裝天然氣的用戶)
(3)零散戶:有施工力量時盡量安排,時間上不予保證。
3、報裝申請需提供的資料
(1)居民用戶: 居民用戶安裝申請表;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經辦人介紹信;居民用戶安裝花名單;各種戶型的建筑平面圖;公共庭院總平面圖;公共庭院地下管線圖。
(2)非居民用戶 :非居民用戶安裝申請表;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經辦人介紹信;燃氣設備技術參數;操作間、鍋爐房、生產車間或燃氣器具具體安裝位置的建筑平面圖;公共庭院總平面圖;公共庭院地下管線圖;如用氣用途為采暖,提供全部采暖面積的總平面圖。
二、合同簽約主體
1、居民用戶在申請安裝時,須以單位、物業辦、社區名義洽談并簽訂集體或法人合同,對于現無相關物業部門或具體管理單位的小區,需由該小區居民用戶共同推薦代理人,由代理人與公司簽訂合同,并統一向用戶收取安裝工料費后集中向我公司繳納。(零散戶除外,代理人應提供所有用戶簽字的共同推薦說明)
2、租賃用戶原則上須由產權人和公司簽訂合同,特殊情況下須由產權人提供同意安裝書面材料后方可與租賃人簽訂合同。
三、安裝周期
1、居民用戶:根據安裝戶數、規劃手續、施工環境等因素協商,一般為合同簽訂后45天左右。
2、非居民用戶:由于需要設計、預算、采購定制設備等因素,一般為合同簽訂后45天左右。
四、天然氣報裝業務程序
五、暫不具備報裝天然氣條件的用戶
1、小區樓房或設備房仍在規劃建設中暫時無法進行天然氣規劃設計的居民、非居民用戶。
2、燃氣采暖鍋爐鑒于冬季天然氣管網運行安全壓力要求,建議用戶選用雙燃料鍋爐或在冬季高峰供氣階段具備切換其它能源條件。
3、不滿足報裝受理條件的用戶(上述第二條、第三條)。
六、配套燃氣器具選購
1、用戶自行選購配套燃氣器具,但須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
2、家用燃氣安全泄漏報警器提倡安裝,采取用戶自愿。